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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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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
“不可直視王爺,進去後別偷看他,回話時要低頭。”

林樂樂記得阿紅姑姑的教導,盯著自己的腳尖走路,看著黑色的靴子一步一步踩在厚厚的紅色地毯上,地毯上還有金色線飛禽走獸花紋。

帳子四角擺的青銅鼎,正冒著裊裊白煙,不知燒的什麽熏香,挺好聞的。林樂樂以前就在博物館見過青銅鼎,忍不住多瞥了兩眼,覺得十分新奇。

大帳十分寬闊,走到約莫一半的地方,看見前面跪在地上兩個人,林樂樂和他們隔開兩步,就地跪下。

“參見孝王殿下!”林樂樂拿出懷裏的辭職信,平放著雙手舉起。

有黑甲侍衛上前取走,遞到上面。林樂樂聽到翻動紙頁的聲音,而後那人隨口說道:

“把這倆細作押到獅子口,明日之前,審訊出所有消息。”

兩個黑甲侍衛應諾出列,抓住跪在她前頭兩個人往外走。他們經過林樂樂身側時,叫她聞到一股血腥,林樂樂眼皮一擡,瞥見細作臉上手上都是血,有個人還失去了一條胳膊,用白布胡亂裹著,鮮血滴落在猩紅毯子上,瞬間消失不見。

怪不得熏香,是為了遮掩濃厚的血腥氣!林樂樂忙低下頭。在小院子裏歲月靜好,不知世事,看到這兒才明白意識到,這裏正在上演殺戮和鬥爭,是很危險的!

等門簾再次落下,孝王溫聲命令林樂樂起身,問道:

“你要辭去副侍衛長的職位?”

“是!屬下才疏學淺,不能勝任,請求殿下準許。”

林樂樂頓了一下,想起來遞上去的辭呈還夾雜著要結算工資的清單——

有實權的王爺,光軍隊花費過手的銀錢怕至少百萬。自己這點點錢,寫上去,一定叫他感到十分無語。

但是幹活拿錢,天經地義,於是:

“說起來不好意思,屬下現在囊中羞澀,雖然還未到發錢的時候,卻急等著用錢,因此把上月該拿的錢也寫在上面了……請殿下準許賬房結賬。”

裴清玉:“……小事一樁。”

頭一回遇到這麽直白問他要錢的,裴清玉把辭職信扔在大案上,起身繞過大案走了過來。

“你把頭擡起來。”

林樂樂聞言,順從地擡起頭。她也挺好奇這孝王究竟長得什麽模樣。阿紅姑姑雖然不喜歡他,可幾番誇讚過他的好容貌。

兩人一高一矮,離得也就一尺近。他可真像是個瓷玉人兒,劍眉星眸,眉目如畫,氣宇軒昂,身形高大,一襲青色錦衣,如漠漠風沙中長了棵芝蘭玉樹。

對方垂下眼眸,也在打量林樂樂。看了一會兒說:

“林小姐長得不像林大將軍,應該是長得像你母親吧。”

林樂樂哪知道自己長得像誰?聽他點出自己身份,也赧然一笑:“隱瞞身份來到這裏,本想試探一下自己闖蕩天下的本事,沒有事前拜見殿下,是我失禮了。”

“女侍衛營是飛渡在管,他開始沒有識別出你的武功,最近本王才得到消息。本王看了,你在女侍衛營裏,出了三次任務,表現的都很好,怎麽無端端要走?”孝王問道:“可是有人故意欺負你嗎?”

“沒有!我只是生病了一段時間,前幾天又不小心撞到頭,記不起來很多事情,連武功、騎馬也記不起來了。”

“是嗎?”

“是!”

林樂樂誠懇地看著他,指著自己的腦袋說:“病弱纏身,副侍衛長的職務如今我已經不能勝任,留在這裏也是沒有用處。而且,父母在,不遠游,這裏離京城千裏之遠,我應該回家了。”

“原來是這樣。林小姐下定了決心,一定要走?”

“是的!”

“如此堅決,沒有任何挽留餘地?”

林樂樂點點頭。

對方沈沈地看著她,忽然一伸手,捉起了她的手腕,林樂樂掙脫不及,他就隔著她的灰色窄袖,指尖搭脈。

把脈?

他懂醫術?

完了,自己基本好了,當面拆穿可就有點尷尬。

裴清玉的手很好看,修長,骨節分明,指尖弧形圓潤,極為幹凈。

靠的太近了,鼻端能聞到到他身上的氣息,一種好聞的香氣,涼涼的,像是這個人給人的感覺,清冷冰涼。

“你不能走。”

裴清玉了然地看著她,松開手,林樂樂握回自己的手腕說:“雖然我風寒好了,但真的失憶了……”

“正因為你失憶了,才更不能走。你為我效力,在這裏受了傷,生了病,不把你徹底治療好,怎麽能把你交給林大將軍。”

“啊?”

“飛渡,帶林小姐出去,好生安置她,為她延請名醫。”裴清玉不再看她,轉身走回青銅大案後面。

“是!”一名黑甲侍衛出列,走到林樂樂跟前,手一伸:“請!”

雖然他說的很有道理,顯得也很好心,但是林樂樂沒忘記自己的目的,她可不想繼續在這個危險的地方呆著。

“謝殿下關心,但是我的病已經基本好了,而且我的婢仆阿紅武功高強,是經驗豐富的老江湖,她可以保護我一路平安回去的。”

“最近細作越發多了,頻出刺殺。”裴清玉已然端坐在大案之後,像是沒有聽見林樂樂的話,修長的手指拿起另外一本文書,從容翻開。

“飛渡,嚴密保護好林小姐和她的兩位婢仆。林小姐若掉了一根汗毛,受了驚擾,我就摘了你的頭。”

——

孝王一言九鼎,金科玉律,說出的話,就不可更改。在阿紅疑惑的眼神下,兩人都被安置在孝王眼皮子底下,軍營中靠近王帳的一個單獨營帳裏。

“小姐,究竟怎麽回事?”

“他說我失憶了,要養好才放我走。還說現在細作刺殺多,怕我們遇到危險,他不好給我父親交代。”

“嘖!”沒預料到孝王會熱情好客,阿紅一時也不知該說什麽。

名醫很快就來了,身後跟著小童提著藥箱,名醫和林樂樂互相道過姓名,就給林樂樂把脈。

林樂樂苦笑道:“我只是失憶了,王大夫,我不必繼續喝藥吧,藥實在太苦了!”

王大夫說:“怕苦沒關系,老夫給你開些不苦的藥丸,中間摻著蜂蜜。小姐的脈息倒是沒有什麽問題,只是病體剛愈,虛弱一些,我給你開些固本培元,補腦健身的藥丸吧。”

“王大夫,您說我們小姐腦子被撞了,吃你的藥,記憶能恢覆嗎?”阿紅熱切地問。

林樂樂:……

“這個嘛……老夫倒是有叫人失憶的藥,可是撞到頭再恢覆記憶,可就難了。何況我摸過小姐的頭,並未有淤血腫塊,外表脈象都看起來極為正常,總不能無故給她針灸,且這種情況,針灸也沒有用處。”

林樂樂松了口氣,她才不想針灸!針灸紮的滿腦袋銀針跟刺猬一樣,想想那個情景,太可怕了!林樂樂趕緊把話題帶過去。

不多時候,小蘋花也被帶來了。

三人齊整整聚在這裏,像是被拴在一起的螞蚱。不過螞蚱窩雖然從小四合院變成帳篷,裏面家具擺設倒是換代升級了。

飛渡說,孝王吩咐,除了暫時不能出去,要他滿足林樂樂所有的居住需求。

於是送來厚厚的皮毛褥子,嶄新厚實的錦被,桌椅餐幾形狀精致,阿紅手指頭一彈,說是黃花梨的,木料名貴,甩原先的松木家具好幾條街。

坐在厚厚的皮毛褥子上,能把人陷下去,帳子裏還添了碳盆燒銀絲碳,這種高級炭火沒有煙,上面覆蓋一層熏香,空氣甜甜香香,周遭都十分溫暖。

住的倒是挺舒服,吃飯的話,她可不想繼續吃幹硬大餅。

林樂樂試探著把要求說給飛渡,中午送來的提盒裏就沒幹硬大餅了,是新鮮的嫩肉羊湯,剛烙出來的噴香小軟餅,還有孜然香料,濃香誘人,滋味可口。

三人好久沒吃過這麽滿意的一餐。小蘋花收拾碗盤的時候,忍不住笑道:“殿下對小姐可真好!”

“我也覺得他人不錯。”看架勢,不是虛假挽留,人家是真把她當客人好生對待了。

“小姐今天第一次面見孝王呢,小姐覺得孝王怎樣?他好看嗎?”

小蘋花笑嘻嘻促狹著說。

林樂樂回想了跟孝王的這次見面,肯定地點點頭:“孝王長得好看,心地也很好,雖然年輕,看起來卻十分威嚴。我從未見過二十來歲的青年能像他這樣子的,氣宇軒昂,芝蘭玉樹,天家貴氣,不怒而威,真是一表人才,人間龍鳳啊。”

林樂樂搜腸刮肚,把能用的好詞全給他用上了。

二十一二歲,不是大四就是剛畢業,都是些眼神清澈愚蠢的脆皮大學生,她是真沒見過這樣雍容氣度的王公貴族啊!

“小姐笑了!”小蘋花輕輕拍手,又笑問:“小姐一直喜歡王爺,如今面見了王爺不說,他還對你很好,那咱們還走嗎?”

“走,還是要走的。”林樂樂揉揉臉,收起自己的笑容。

保命當然比美色更重要。她不想留在軍隊裏天天面對搏殺。

“小姐,你真舍得走哇……”小蘋花猶豫了下,坐下來面對面小聲說:

“想當初老爺舍不得小姐嫁人,要找文人學子給您招贅,您說招贅的全是庸才,沒有一個英雄好漢,因此帶著咱們一起偷偷過來投奔孝王。要真回去了,小姐您可就見不到孝王,還得答應老爺給您招贅了。您可要想好了?”

招贅?還有這茬?

招贅不就是倒插門嗎?挺好的呀,她為主,丈夫為副,不僅有挑選的權利,對方還要聽她的,多爽。

“孝王雖然好,但他是晚上的月亮,白天的太陽,光輝奪目,高不可攀,不是我這等凡人能觸及的,我還是不要癡心妄想的好。”

雖然她們說話聲音都不大,但是隔墻有耳,何況連墻也沒有,只是帳篷。林樂樂以防萬一,能說孝王的好話,就不會說他的壞話。

——

王帳內。

孝王司馬宗政安正侍立在王爺身旁。

宗政安今年三十六歲,是孝王的謀士,將審訊文書遞給孝王後,輕聲說:“殿下,獅子口審訊結果已出來,兩個人犯是太子派來秘密尋找林家小姐的。”

“殿下這次又取得大勝,軍功已經快賞無可賞,軍中威望無人能敵。太子心裏不安,最近一直拉攏占據高位的武將。”

“林大將軍武功卓著,是太子頭一個目標,聽說太子投其所好,知道林大將軍想要給林小姐招贅,就遍找自己麾下的青年才俊,許諾任其挑選。太子是想把林小姐從咱們這兒挖走。”

“這兩個人犯,已經不是抓到的第一撥細作。林小姐忽然要回京,不知道是否在咱們不知情的時候,就已經和那些人接觸……咱們不能讓林小姐倒戈成為太子的人。”

“她還沒有接觸太子的人。”

裴清玉翻看手裏的審訊文書,快速閱覽後,又拿起另外一本,一目十行。這本是暗中監視林樂樂的人呈上來的。

看到文書寫到林樂樂早就心儀自己,還有林樂樂對他那一頓溢美之詞,不禁微微挑了挑眉頭。

——喜歡他,還不忘問他要微薄俸祿,還知道回家招贅更好,這小花癡跟一般的花癡不一樣,還挺務實。

“放出林家小姐的假消息做魚餌,繼續誘捕太子細作。”

“是!殿下,那林小姐本人該如何處置?”

“先關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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